行域造價人才網訊(記者何芳)上月中旬,江西省上饒縣制定了《上饒縣學校基本建設管理辦法》,辦法中作出明確規定:全縣校建項目務必做到批有手續、建有用地、建管有序和確保安全,由此推動全縣學校建設管理科學化。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作用:既可以加強學校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又可規范項目實施程序,同時還可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從而進一步確保施工安全和建設項目質量。具體落實到以下四方面:
一、嚴管批有手續。
辦法規定,如每學期學校擬需新建、改擴建及拆除、維修等項目計劃,則必須及時上報教體局,再經局領導審核,并協同財政、發改等部門聯合規劃、上報校建項目。同時,要求投資額在5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學校以文件形式上報縣教體局審批,由縣教體局下發批文,學校接批文后,按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二、規范建有用地。
為避免項目批復后無地塊建設或因布局不合理產生重復建設現象,辦法要求,各學校應提前計劃項目建設用地,需新征建設用地的,應向當地政府匯報,爭取國土部門的支持,做好用地指標落實等工作。同時,各學校在每年3月和9月底前,將學校項目新征建設用地情況上報局校建辦,統一匯總向縣國土資源局報批,保證項目建設用地有著落。
三、建管流程有序。
辦法還規定,學校建設項目立項、布局定位、圖紙設計、地址勘探、圖紙審查、代理招標、工程造價、招標、建設、變更、驗收、決算、資金、檔案管理和校舍安全等方面工作,參照《上饒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暫行辦法的通知》,結合教育實際,對有關規定要求予以細化、規范,嚴格控制工程造價,確保工程質量,實現項目建設有序推進,管理科學到位。
四、堅決確保安全。
該縣加強對轄區內建筑物及基礎設施的檢查和管理,實行校領導包干負責制和月報制。每學年,縣教體局牽頭組織質監、設計等相關技術人員對問題較嚴重的校舍進行重點檢查,做到D類危房堅決拆除(拆除時,學校均需留存拆前、拆中和拆后的圖片及影像資料)、C類危房注重觀察、B類危房維修使用。
同時為了進一步確保施工安全和師生在校安全,在建工程的項目學校應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抓實施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