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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最新民用建筑設計通則(一)
1 總則
1.0.1 為使民用建筑符合適用、經濟、安全、衛生和環保等基本要求,制定本通則,作為各類民用建筑設計必須共同遵守的通用規則。
1.0.2 本通則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筑設計。
1.0.3 民用建筑設計除應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外,尚應符合下列要點
1 應按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原則,正確處理人、建筑和環境的相互關系;
2 必須保護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破壞環境;
3 應以人為本,滿足人們物質與精神的需求;
4 應貫徹節約用地、節約能源、節約用水和節約原材料的基本國策;
5 應符合當地城市規劃的要求,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6 建筑和環境應綜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風雪和雷擊等防災安全措施;
7 方便殘疾人、老年人等人群使用,應在室內外環境中提供無障礙設施;
8 在國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級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和風景名勝區的各項建設,應按國家或地方制定的保護規劃和有關條例進行。
1.0.4 民用建筑設計除應符合本通則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2 術 語
2.0.1 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
供人們居住和進行公共活動的建筑的總稱。
2.0.2 居住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供人們居住使用的建筑。
2.0.3 公共建筑 public building
供人們進行各種公共活動的建筑。
2.0.4 無障礙設施 accessibility facilities
方便殘疾人、老年人等行動不便或有視力障礙者使用的安全設施。
2.0.5 停車空間 parking space
停放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室內、外空間。
2.0.6 建筑地基 construction site
根據用地性質和使用權屬確定的建筑工程項目的使用場地。
2.0.7 道路紅線 boundary line of roads
規劃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區級道路)用地的邊界線。
2.0.8 用地紅線 boundary line of land;property line
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屬范圍的邊界線。
2.0.9 建筑控制線 building line
有關法規或詳細規劃確定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線。
2.0.10 建筑密度 building density;building coverage ratio
在一定范圍內,建筑物的基底面積總和與占用地面積的比例(%)。
2.0.11 容積率 plot ratio,floor area ratio
在一定范圍內,建筑面積總和與用地面積的比值。
2.0.12 綠地率 greening rate
一定地區內,各類綠地總面積占該地區總面積的比例(%)。
2.0.13 日照標準 insolation standards
根據建筑物所處的氣候區、城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質確定的,在規定的日照標準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時間范圍內,以底層窗臺面為計算起點的建筑外窗獲得的日照時間。
2.0.14 層高 storey height
建筑物各層之間以樓、地面面層(完成面)計算的垂直距離,屋頂層由該層樓面面層(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結構面層或至坡頂的結構面層與外墻外皮延長線的交點計算的垂直距離。
2,0.15 室內凈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從樓、地面面層(完成面)至吊頂或樓蓋、屋蓋底面之間的有效使用空間的垂直距離。
2.0.16 地下室 basement
房間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2者為地下室。
2.0.17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間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3,且不超過1/2者為半地下室。
2.0.18 設備層 mechanical floor
建筑物中專為設置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和配變電等的設備和管道且供人員進入操作用的空間層。
2.0.19 避難層 refuge storey
建筑高度超過1OOm的高層建筑,為消防安全專門設置的供人們疏散避難的樓層。
2.0.20 架空層 open floor
僅有結構支撐而無外圍護結構的開敞空間層。
2.0.21 臺階 step
在室外或室內的地坪或樓層不同標高處設置的供人行走的階梯。
2.0.22 坡道 ramp
連接不同標高的樓面、地面,供人行或車行的斜坡式交通道。
2.0.23 欄桿 railing
高度在人體胸部至腹部之間,用以保障人身安全或分隔空間用的防護分隔構件。
2.0.24 樓梯 stair
由連續行走的梯級、休息平臺和維護安全的欄桿(或欄板)、扶手以及相應的支托結構組成的作為樓層之間垂直交通用的建筑部件。
2.0.25 變形縫 deformation joint
為防止建筑物在外界因素作用下,結構內部產生附加變形和應力,導致建筑物開裂、碰撞甚至破壞而預留的構造縫,包括伸縮縫、沉降縫和抗震縫。
2.0.26 建筑幕墻 building curtain wall
由金屬構架與板材組成的,不承擔主體結構荷載與作用的建筑外圍護結構。
2.0.27 吊頂 suspended ceiling
懸吊在房屋屋頂或樓板結構下的頂棚。
2.0.28 管道井 pipe shaft
建筑物中用于布置豎向設備管線的豎向井道。
2.0.29 煙道 smoke uptake;smoke flue
排除各種煙氣的管道。
2.0.30 通風道 air relief shaft
排除室內蒸汽、潮氣或污濁空氣以及輸送新鮮空氣的管道。
2.0.31 裝修 decoration;finishing
以建筑物主體結構為依托,對建筑內、外空間進行的細部加工和藝術處理。
2.0.32 采光 daylighting
為保證人們生活、工作或生產活動具有適宜的光環境,使建筑物內部使用空間取得的天然光照度滿足使用、安全、舒適、美觀等要求的技術。
2.0.33 采光系數 daylight factor
在室內給定平面上的一點,由直接或間接地接收來自假定和已知天空亮度分布的天空漫射光而產生的照度與同一時刻該天空半球在室外無遮擋水平面上產生的天空漫射光照度之比。
2.0.34 采光系數標準值 standard value of daylight factor
室內和室外天然光臨界照度時的采光系數值。
2.0.35 通風 ventilation
為保證人們生活、工作或生產活動具有適宜的空氣環境,采用自然或機械方法,對建筑物內部使用空間進行換氣,使空氣質量滿足衛生、安全、舒適等要求的技術。
2.0.36 噪聲 noise
影響人們正常生活、工作、學習、休息,甚至損害身心健康的外界干擾聲。
備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可參照(http://jzsj.rc1001.com/article-1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