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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與非現金 哪種獎更有利于員工激勵
導讀:觀點一:現金獎勵職工最歡迎
代表:企業顧問管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高級顧問張志強
大多數員工,都偏愛現金獎勵,因為現金可以隨心所欲地使用。相反,如果不是發現金,而是以券、票,或實物替代,東西發了很多,可由于“眾口難調”,經常還不見好。所以,建議HR在制定獎金策略時,以直接發放現金為好,既省時省力,也不必為“創意”抓耳撓腮,員工拿到了“現錢”,回報的都是張張笑臉。
觀點二:非現金獎勵能帶來“快感”
代表:美國芝加哥大學行為科學中心主任奚愷元
發放獎金的目的之一是在有限的資金條件下,對員工起到最大的吸引、留住、激勵作用。根據調查統計,有相當部分員工愿意享受非現金激勵帶來的“快感”。舉個實例:某企業準備給予每人2000元的獎勵標準,有兩種選擇供員工參考:一是兩張豪華星級酒店的晚餐券;二是外出旅游的飛機票……結果,絕大部分員工都興高采烈地接受了這樣的安排。從心理學角度分析,給員工一疊錢,員工只是一時高興,可擱進兜里后也就忘了,企業指望的“激勵”作用也就“消失殆盡”了;可相反,一頓期盼的晚餐或是一次難忘的旅行,在人的心目中留下的印象是難以磨滅的,每每回憶起,心中便會涌起一股暖流,激勵作用可能會維持較長的時間。
員工A:別出心裁的獎勵籠絡家人
我想給大家說一說另一種獎勵形式。我所在的公司是搞咨詢的,工作時間無規律,一旦接手了一個項目,常會日以繼夜地忙上兩三個月。公司有不成文的規定,一旦項目順利完成,就會有獎勵。“嘉獎”的形式很特別,除了獎勵員工本人外,公司會準備一份“家屬慰問獎”———給單身員工的父母,或已婚員工的“另一半”。“慰問獎”不是現金,有時是兩張電影首映式的票子,有時是度假村的旅行券……其實這樣的獎勵沒花多少錢,有時只能算是一種“小恩小惠”,可就是這么些不起眼的“小錢”,卻有效地籠絡了員工的家人。我有過這樣一次體會。去年,我因為工作壓力太大想跳槽,卻遭到了家人的一致反對,理由是:公司連家屬都這么關心,對員工肯定就更沒得說了,這么好的公司上哪兒去找!仔細想想,這就是公司的精明之處,因為公司明白員工不僅是一個人工作,他的工作狀態還受家人、社會的影響,因此,穩固住“后方”是留住員工的上策。
員工B:給予現金最“實惠”
我們公司發獎金,特別是過節時,經常以實物替代。這些東西我真是不喜歡,不實用也就不去說了,還經常質量很差。上次發了個電水壺,用了沒幾天,就不加熱了,棄之可惜,放那兒又是個累贅。后來一打聽,發的東西很多都是下屬公司“進貢”來的,HR們就“順手牽羊”塞給了我們。有時發生鮮食品,一發一大堆,單身同事吃不了,只能想著法子送人,自己卻不“實惠”了。真希望公司發的是現金,就算數目小一點,也能“把錢花在刀刃”上,不像現在,獎勵越多,麻煩越大。
員工C:這也是一種“圍城”效應
我在外企和國企都有過工作經歷,對于上面兩種獎勵方式,我覺得很難褒貶。我在國企時,常聽周圍的同事抱怨錢發得少,羨慕外企的現金獎勵;可在外企時,卻聽見員工抱怨公司的現金獎勵不好,說國企逢年過節可以大包小包地提東西回家,哄家人開心,特別有“人情味”。所以,我覺得這也像是“圍城”,拿“現金”的想著大包小包的東西,拿“非現金”的想著數錢的快樂,永遠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結語:最佳效益有規律可循
企業給員工獎勵都有目的———產生最大的效益,并且盡量拉長效益的延時。雖然有人認為“圍城”效應讓員工永遠不會滿足,然而根據經驗,還是有規律可循的:
如果一個人的月薪是1萬元,你給他發500元的獎勵,他一定覺得微不足道,甚至會感覺公司特別“小氣”,這就是經濟學上所說的“邊際效用遞減”。因此,對HR們來說,面對收入相對可觀的人群,適時制造些創意,送上一份精致的禮物,或者為他們開一個PARTY,或許會比發現金起到更意想不到的效果。但需要注意的是,現金與非現金方式要穿插進行,以免被激勵者的心理產生“疲態”;對那些收入相對較低的人群,雖然發的獎金并不一定很多,但相對他們的工資而言,這些不多的錢所占的比例還是較高的,因此,發放現金一定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