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應屆大學生勞動關系建立應從什么時間起算?是與公司簡歷勞動關系時,還是取得畢業證書時?在公司工作期間涉及回學校做論文事項,這樣的情況應該從什么時間起算?
支招:1、通常在三方的《就業協議》中會約定以取得畢業證書的時間為建立勞動關系的日期。 2、若是自己應聘,直接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實際用工之日起認定勞動關系開始之日。
22、員工拒不簽收公司的處罰通知該如何證明?
支招:如果不簽收,可向住所郵寄,并注明信件內容
23、員工入職一周嚴重違紀,但未簽訂合同,辭退前是否須簽合同?
支招:可以不用。
24、試用期以不勝任工作為由辭退員工,是否需要給補償金?
支招:是需要給補償金
25、公司雇傭未畢業大學生,但也屬于全日制工作,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保險嗎?
支招:不建議以勞動合同性質用工。建議以實習性質簽訂實習協議。
26、如果公司在組織架構上做了調整,沒有了員工的職位,導致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員工已在本公司工作10年,這樣的情況下公司是不是也要按照n+1的原則進行賠償?
支招:組織結構調整導致無崗位的情形,不屬于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若員工同意,屬于單位提出的協商一致,適用1+N。若單位單方解除的,應屬于違法解除,雙倍經濟補償金賠償。
27、公司新開設了一個機構,在當地招人,其中有個新入職懷孕女員工入職工作沒幾天后,以工作地新裝修甲醛含量 高影響胎兒為由,提出要請病假一直到孩子生下來為止,這樣的怎么處理,這位女職工現在還沒到請產假的時候,懷孕大概四個月。我想請教一下,員工未辦理離職 手續,扣發離職時的工資,等到辦理完離職手續再發,這樣違法嗎?員工能去勞動監察起訴嗎?另外員工離職時什么手續都不辦理,公司能有什么辦法防止損失?
支招:1、關于懷孕女職工的問題:他這個情形不屬于病假,以病假情形是不適合的。但其提出的理由有一定的合理性,建議協商處理。
2、員工離職未完成工作交接的,單位可以暫緩發放工資,員工投訴也沒用。
3、公司應建立規章制度來進行規范化管理。
28、集體計件的,月中辭退的員工,目前只計算基本工資,請問這種作法合法嗎?
支招: 不合法。
29、公司部分崗位實行勞務派遣,原崗位職工統一安排轉崗培訓,請問培訓期間工資待遇如何支付比較合理?
支招:依貴單位的規章制度,以不低于其原工資中的固定工資標準為前提。
30、問員工自己提出來的解除合同有沒有經濟補償金?合同期滿員工自己不愿意續簽合同有沒有經濟補償金?
支招:1、員工以本人原因提出辭職的,無經濟補償金;以勞動合同法第38條單位過錯事實為由辭職的,事實成立的,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2、合同期滿,工資待遇不低于原水平的,員工不愿意續訂的,無經濟補償金,相反,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