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招聘兼職淘寶刷手旗號,實則對應聘者行騙。盡管騙子行徑被戳穿,但其依然牛氣沖天,絲毫不擔心相關部門追究,騙子底氣何來?
一則,大學生暑期打工的熱情都比較高,但受各種條件限制,他們能夠找到的崗位大多是餐飲服務行業、商場超市促銷、散發傳單等,幾乎是沒什么技術含量的體力活。而大多數大學生暑假工是為積攢生活費或社會經驗,他們認為暑假找臨時工作本來就難,有老板肯要就是恩賜了。所以只要不是特別吃虧,能拿到辛苦錢,都認為委屈一點沒關系。正是基于大學生這樣的心理,而且學生普遍維權意識低下,非法中介大行其道。
二則,如上述非法招聘根本不是一家實體企業,其提供的企業名稱、地址均為虛假信息,一旦詐騙得手,學生舉報,相關部門無從調查。就算地址相對固定,因虛假中介經營成本微小至可忽略不計,他們可立馬走人,換個地方又改頭換面重操舊業。
三則,由于我國現階段勞動法律法規只調整因就業而形成的勞動關系。大學生身份特殊,做兼職、暑期工或實習,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的是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因此,在校大學生打工無法得到勞動法律保護。在導報記者體驗的上述崗位中,沒有一家單位表示要與兼職的學生簽訂勞動合同。
省工會法律服務中心支招:大學生暑期打工最好通過校方組織,學校、用人單位和學生要簽訂三方協議,對三方的權利、義務等做出規范,這樣,大學生的安全和權益都能得到保障;如果學生自己通過中介找工作,最好選擇正規的、信譽好的中介機構,同時與中介簽訂一個書面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如出現用人單位不存在或拖欠工資的情況,中介要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如果學生與用工單位直接聯系,應事先確認用工單位是否有法人資格,是否有工商、稅務機構頒發的執照,是否有招工權等,不要輕易相信兼職廣告上的“高薪聘請”,一些非法中介經常利用高薪來吸引求職者注意,然后通過收取中介費等手段騙取錢財。上崗前學生與用人單位也要簽訂書面用工協議,內容應包括工資標準、勞動時間、工作崗位、工作地點,且一定要告知家長或親友。如果工種有危險性,要搞清楚用人單位是否投了意外傷害保險等。
另外,打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護好自身安全,加強學習和培訓,提高勞動技能技巧。在戶外工作較多的同學要注意交通安全,女同學和招工人初次見面時最好有人陪同,盡量選擇在公共場所見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