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域造價人才網訊(記者何芳):滁州市《關于加強建設工程造價文件簽章管理的通知》在日前已經下發了,此通知是滁州市由城鄉建設委員會印發的。文件中,對建設工程發承包及實施階段工程造價文件格式、編審程序、編審單位和人員責任、簽章管理等作了明確規定。
如工程造價文件簽章不符合規定要求,則視為無效文件,無法作為工程計量、價款支付和竣工結算依據。文件中明確指出,工程造價咨詢人接受委托實施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咨詢、竣工結算審核等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活動中,發現送審的工程造價文件簽章不全;編審人員不是工程造價文件編制單位注冊造價人員;核對人員不是編審人員本人時,應要求工程造價文件編制單位糾正,并將違法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造價管理部門。
文件還強調,各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造價管理部門在受理工程造價文件備案,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發現工程造價編審人員無證執業;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簽章管理文件的出臺,對加強工程造價人員執業管理,規范工程造價計價行為,保證工程造價文件質量,還將會對于維護建設各方合法權益起積極作用。
最后《通知》中明確指出,若工程造價編審人員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執業或出借執業(從業)印章等行為的,要依法查處并將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行域造價人才網相信此舉對于規范工程造價會帶來實質性的效果。